
空调房间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附加耗热量有:
(1)朝向修正率
北、东北、西北朝向 0~10%
东、西朝向 -5%
东南、西南朝向 -10%~-15%
南向 -15%~-30%
应根据当地冬季日照率、辐射照度、建筑物使用和被遮挡情况选用修正率。冬季日照率小于35%的地区,东南、西南和南向的修正率宜采用-10%~0,东、西向可不修正。
(2)风力附加率
在不避风的高地、河边、海岸、旷野上的建筑物,以及城镇中明显高出周围其他建筑物的建筑物,其垂直外围护结构宜附加5%~10%。
(3) 当建筑物的楼层数为n时,外门附加率:
一道门 65%Xn
两道门(有门斗) 80%Xn
三道门(有两个门斗) 60%Xn
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 500%
(4)高度附加率
当房间净高超过4m时,每增加1m附加率为2%,最大附加率不超过15%。高度附加率应加在基本耗热量和附加耗热量总和之上。
居住建筑一般还应考虑由外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和由外门开启时经外门进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当由外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和由外门开启时经外门进入室内的冷空气之和不足以使房间换气次数达到0.5次/h时,可按0.5次/h换气次数计算通风耗热量。
公共建筑,当空调系统开启时,室内通常保持一定的正压,一般可不计入由外门、窗缝隙和外门开启时冷空气进入室内引起的耗热量。室内有较大发热量时,例如建筑物内区,计算机房等,在确定空调热负荷时应扣去这部分的发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