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用于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其动作报警的原理与RCD即漏电保护开关一样,通过探测漏电电流来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根据实验数据,当某处的泄漏电流超过500mA时,其电弧能量就足以引起燃烧,据此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应运而生。需要说明的是:根据IEC标准,对生产、加工或储存可燃物的BE2危险场所有500mA限制的规定,其他场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后进行检修排查,以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在很多工程实例中都出现了这套系统误报警的情况。技术分析和现场检查都表明,施工质量不高是主要原因:一种情况是在施工过程中将PE和N线接错或混淆;还有种情况是在施工中不慎将绝缘损坏,造成漏电电流,但是这种故障不易排查,因为一栋大楼中的电气线路有太多的支路。这提醒我们在医院消防改造工程中一定要特别重视施工的质量,有些单位因为经常性的误报不得不将这套系统拆除,实际上为日后的电气火灾埋下了隐患。
(1)高层建筑技术要求
按现行的国家规范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在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且应具备下列功能:
①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②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储存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③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④显示系统电源状态。(2)多层建筑技术要求
按国家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下列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①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②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③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公共建筑;
④国家文物保护重点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⑤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从国家规范的规定来看,医院工程一般均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但是现在市场上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在选择上应该把握质量好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电网设备中非线性用电设备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在PE线上流通的谐波电流也越来越大,正常的基础泄漏电流就已经很大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反映的就不只是故障对地泄漏电流,而是正常泄漏电流和故障泄漏电流之和,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火灾漏电报警的可信程度。怎么把正常泄漏电流和故障泄漏电流分开是这种产品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这也是很多大设计院在此产品使用上非常慎重的原因之一。
从系统设置上,一般在照明系统上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通常在火灾危险大的场所的照明箱设置该系统,并在消防控制室统一值班管理。配电箱或动力箱的设置点较少,因为配电箱中插座回路已经配置了漏电保护器;动力回路若全面设置将大大提高投资成本,而且除少数情况外动力设备基本处于火灾危险较小的环境中如水泵房、风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没有必要设置这套系统。
现在市场上很多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产品还有电缆过载温度报警的功能。这个功能也很重要,主要是针对电缆头过温报警。有很多电弧性短路是由电缆长期过温引起绝缘老化、进而引发非金属性短路造成的,比如设计选配的电缆截面与保护开关不匹配等原因就造成电缆过载过温。
(3)其他
电气火灾诱因的其他两个方面即连接不良起火和电气装置布置安装不当起火,它们主要是施工安装的质量和设备选型的问题,有些是用电不当造成的问题,在工程和使用中要予以关注。比如插头插座连接不良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又比如精装修中在靠近木料等可燃或易燃物上安装白炽灯等高温光源也能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