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康德莱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搜索:




联系我们

山东康德莱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经理
手   机: 13256749842

传   真: 0531-88778577

邮   箱: kdlclea@163.com
网 站: http://www.kdljh.com


净化工程热线: 0531-88776788

新风系统热线: 0531-88776799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2066

               

      号善信大厦603-604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无尘车间排风系统

来源: 时间:2021-09-19 08:44:23 浏览次数:

1)无尘车间内的各种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会有各类粉尘、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的产生,防止它们在无尘车间内扩散或造成污染的有效方法是在产生处采取局部排风措施及时有效地将污染物排至室外。为此,CB50073- -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规定:无尘车间内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艺设备,应设局部排风装置。应根据各类工艺设备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和有害物质的性质、浓度等因素选择设置合理的局部排风装置。以下情况的局部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


a. 排风介质混合后能产生或加剧腐蚀性、毒性、燃烧爆炸危险性和发生交叉污染。b.排风介质中含有有毒与无毒物质,且毒性相差非常大。

同时存在易燃、易爆与一般排风。


2)在设计无尘车间的排风系统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a为防正在无尘车间空调系统停止运行时,室外空气倒灌人室内,引起污染和积尘,应采取防倒灌措施。净化工程常用的防倒灌措施有:①设置中效空气过滤器,这种方式结构简单、维护方便;②采用止回阀,使用方便,但密封性较差;③采用密闭阀,密封性好,但结构复杂,管理不便;④采用自控装置。


b.含有易燃、易爆局部排风系统时,应采用与排出物质相适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c.排风介质中有害物浓度及排放量超过国家或地区有害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规定时,应进行无害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大气。


d.对含有水蒸气和凝结性物质的排风系统,排风口应有一定坡度,以便及时排出凝结液。


无尘车间内的换鞋、存外衣、洗浴、厕所和淋浴等生产辅助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其室内的静压值,应低于洁净区。


无尘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设置事故排风系统。事故排风系统应设自动和手动控制开关,手动控制开关应分别设在无尘车间及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一般对于有可能散发有害气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无尘车间(区)应设事故排风装置。


版权所有©2012 山东康德莱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时代总部基地6区-15号   电话:0531-88776788 电话:13256749842

  邮箱:kdlclear@163.com  官网:http://www.kdljh.com 鲁ICP备19043175号   管理登录